参公管理是指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程序。以下是参公管理所需的手续:
资格条件审核
确认个人或单位符合《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实施意见》规定的资格条件。
申请材料准备
申请人员登记的函。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资格条件审核表》。
过渡考试情况和过渡考察情况(如果有的话)。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表》。
申报流程
个人或单位向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后,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
在报市委、市政府研究前,需事先与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书面沟通并获得同意。
审批与备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政府工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需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审核,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后,报人事部备案。
市(地)、县级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审批程序类似。
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审批意见,办理调动手续,如调档、报到等。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因地区而异,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请以当地发布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实施方案》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