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刀万剐是中国古代的一种极其残酷的刑罚,正式名称为“凌迟处死”。这种刑罚主要是将受刑者的身体用刀片一块块割下,使其遭受极大的痛苦和折磨,通常用于对严重犯罪的惩罚,如谋反、叛逆等大罪。凌迟处死最早可以追溯到南北朝时期,并在辽宋时代正式列入律法。
凌迟处死的过程非常残忍,受刑者往往会在长时间的折磨中痛苦死去。历史上,凌迟处死曾经是对待重大罪犯的一种极端刑罚,例如明朝的大宦官刘瑾就被凌迟处死,行刑三天,共剐3357刀。
需要注意的是,凌迟处死作为一种刑罚,在历代法典中并不属于正式的正刑,它更多地反映了当时社会对于犯罪行为的极端惩罚和对封建统治阶级利益的维护。随着历史的发展,凌迟处死逐渐被废除,现代社会中已经不再使用这种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