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档案管理规定,档案不建议个人保管,因为个人保管档案超过一定时间可能会导致档案失效,变成所谓的“死档”。虽然具体的时间限制可能因地区而异,但普遍的标准是两年。如果档案在自己手中存放超过这个时限,可能会导致档案材料的真实性受到质疑,进而影响档案的正常使用,例如在就业、升学或公务员报考等场合。
如果档案变成死档,您需要携带档案到当地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补办相关手续,以激活档案。
请注意,档案的保管有一定的法律依据,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档案应当在有权管理的人事档案部门之间传递,以确保档案材料的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