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公安局内设的主要部门包括:
1. 办公室: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等。
2. 指挥中心:负责受理“110”接报警工作等。
3. 政治部:负责全市公安机关队伍建设的职能部门。
4. 监察室:负责纪检、监察及审计工作。
5. 警务督察中队:对全市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纪守法情况进行监督。
6. 法制支队: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公安法制建设和执法工作。
7. 警务保障处:负责机关财务、器材装备、房产、基建、安全保卫及警务保障工作。
8. 信访工作处:负责贯彻落实信访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以及机关群众来信来访的办理等工作。
9. 出入境管理局:负责出入境相关管理工作。
10. 公安消防局:负责消防相关工作。
11. 各个分局和派出所:如解放分局、山阳分局等,负责各自辖区的治安、刑事等公安工作。
12. 特警支队、交通警察支队等直属单位:负责特警、交通管理等专门任务。
这些部门共同协作,维护社会治安、打击犯罪、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如果您需要了解更多详细信息,请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