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提供的信息,中南大学博士学位授予标准如下:
学术博士
学术成果要求:
发表SCI收录论文,根据汤森路透JCR分区及期刊影响因子计分,或根据《中南大学一级学科重要期刊目录》认定的期刊论文累计不低于3分。
发表与学位论文高度相关的论著,以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为第一署名单位,研究生本人为第一作者。
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科学进步奖或国家技术发明奖(不限排名)。
获得省部级自然科学奖、科学进步奖或技术发明奖一等奖排名前五、二等奖排名前三或三等奖排名第一。
作为发明人(排名第一或导师排名第一学生排名第二)获得国家授权发明专利1项及以上。
专业博士
学术成果要求:
发表SCI收录论文,根据汤森路透JCR分区及期刊影响因子计分,或根据《中南大学一级学科重要期刊目录》认定的期刊论文累计不低于2分。
发表与学位论文高度相关的论著。
适用范围
2020版《中南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标准》也适用于2019级及以前研究生。
2015级及以前研究生满足《中南大学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规定》(中大研字〔2009〕8号)和2016版或2020版《中南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标准》中任一条件,可申请学位。
2016级及以后研究生必须满足《中南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标准》才能申请学位。
其他要求
修完所在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与培养环节且成绩合格。
完成毕业论文撰写,并通过毕业论文评审和答辩。
遵守学术诚信,没有学术不端的记录。
特殊情况如硕博连读,标准学制年限是两年。
高水平高质量论文、发明专利、科技成果、学科竞赛等额外成就,可以作为评价和奖励的依据。
以上信息根据您提供的日期最新信息整理得出,具体标准可能会根据学校政策更新有所变动,建议直接咨询中南大学研究生院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