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积分落户细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资格条件
1. 持有北京市居住证,且在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申领。
2. 年龄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一般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工人不超过50周岁,女性干部不超过55周岁,且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3. 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且补缴记录累计不超过5个月。
4. 无刑事犯罪记录。
积分指标及分值
积分落户指标体系由以下10项指标组成,每项指标根据具体情况赋予一定分值:
1. 合法稳定就业指标
2. 合法稳定住所指标
3. 教育背景指标
4. 职住区域指标
5. 疏解行业就业指标
6. 创新创业指标
7. 专业技术职务指标
8. 纳税指标
9. 信用记录指标
10. 守法记录指标
办理流程
积分落户申报审核工作实行年度申报制,分为以下阶段:
1. 申报
2. 核查
3. 复查
4. 公示
5. 落户办理
办理材料
申请人需通过所在社会保险费缴纳单位提交积分落户申请,并在系统中填报个人积分指标信息,经用人单位审核确认后提交。
监督管理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积分落户实施工作的组织管理,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能和职责分工负责积分落户指标审核、手续办理等工作。
以上是北京积分落户细则的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