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应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一般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具体步骤如下:
用人单位申请
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申请
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申请,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申请材料
申请时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等材料。
认定流程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收到申请后,会在规定时限内进行审查,并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特殊情况
如果用人单位在异地承包工程,工伤认定应向用人单位在本市生产经营地的区县劳动部门申请。
法律依据
工伤认定应遵循《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请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