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乱作为指的是公务员在执行公务、履行职责过程中,违背法定职责、程序或客观规律,做出不恰当、不合理甚至违法乱纪的行为。这种行为可能导致政策执行失序、社会秩序混乱、政府信任危机,以及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受损。乱作为的主要表现形式包括:
超越职权:
做出不属于自己职权范围的行为。
程序混乱:
在处理事务时不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资源浪费:
不注重工作方法和效果,随意行动,造成资源浪费。
滥用职权:
利用职权谋取个人私利或破坏公共利益。
漠视群众需求:
对群众的合理诉求不闻不问,或不作为。
乱作为不仅损害了公务员的形象和政府的公信力,还可能触犯法律,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